1、为寻找毕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1月17日18:25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18:45在凤凰世嘉站下车。11月18日6:52由凤凰世嘉站乘坐22路公交车,7:12在唐山站下车。11月19日,18:06左右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18:26在凤凰世嘉站下车。
2、0到达贝可多蛋糕店,取完蛋糕直接回硕秋园小区,11:50到达硕秋园菜鸟驿站取出快递回硕秋园住址,未外出。16:00自驾由南堡开发区唐曹南堡口上高速回唐山,16:50到达唐山。11月21日,毕某某已转运至路北区定点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之后自驾回家。

次密接者的判定主要基于与密接者的接触情况,通常指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且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密接指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且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次密接指密接与感染者首次接触至密接被隔离期间,与密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成为密接后需立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隔离观察和多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
接触时间与距离:通常指在密接人员被判定为密接前4天至隔离期间,与其近距离接触超过一定时间(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2小时)。环境风险:在密闭或人员密集场所与密接人员共处,如共同参加会议、使用同一公共设施等。例外情况:若次密接人员已规范佩戴口罩且环境通风良好,可能降低判定风险。
次密接接触者:与密接者在首次接触至密接被隔离管理前的接触人员(此次政策明确不再判定)。一般接触者:与疑似、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同一场所暴露,但不符合密接判定原则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5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5天,与其在同一空间、同一单位、同一建筑有近距离接触且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以及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断标准,均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
月7日19:00左右自驾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西门口入口储物箱对面处照相,随即去八方购物中心超市买奶粉、鸭翅、山楂卷。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毕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毕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1月17日18:25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18:45在凤凰世嘉站下车。11月18日6:52由凤凰世嘉站乘坐22路公交车,7:12在唐山站下车。
接到报备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该居民及其密接人员现已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该居民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0日上午骑共享单车到保府驴肉火烧专卖店吃早点。8:46由兴源道西口站乘坐91路公交车,9:05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站下车。
1、判定流程:密接者确认:首先需明确密接者身份,即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发病前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内有共同生活、工作、学习等密切接触的人员。接触史追溯:通过密接者的行程轨迹、活动记录等,排查其接触过的人员中符合次密接条件者。
2、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3、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刘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刘某某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8月1日23:00自驾车从太原抵达曹妃甸区新城商业街201公寓402室,独自居住。8月2日13:08到新城商业街兴海复印店买广告纸,期间佩戴口罩。
4、月26日仲恺高新区公布一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涉及赣深高铁仲恺站等区域,相关人员需主动报备并配合防控措施。事件背景5月25日,仲恺区接到涉疫地区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通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卫健、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徐某某于2021年8月6日12:15在北京市四惠长途汽车站乘坐9324次大巴车返回遵化,14:40到达遵化市西环岛下车,打车返回东旧寨镇大寨村,15:17到达。徐某某此前已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目前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6、会。密接者就是密切接触者,指与病毒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有直接居住生活在一起的成员,需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会进行公布形成,寻找次密接的人员,避免感染更多的人。
1、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2、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3、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4、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区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我区杨某为一名确诊病例的次密切接触者,现在开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8月3日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5、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6、月26日仲恺高新区公布一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涉及赣深高铁仲恺站等区域,相关人员需主动报备并配合防控措施。事件背景5月25日,仲恺区接到涉疫地区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通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卫健、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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